各标委会委员单位及有关单位: 按照标准起草的有关有求,现在网上对《眼线液(膏)》1项化妆品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,有意见的单位填写《征求意见表》并于2016年8月5日前将《征求意见表》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(联系方式见《征求意见表》),并抄送标委会秘书处。同时,按照GB/T1.1-2009的最新要求,在提交反馈意见时,也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。 逾期未复函,将按无异议处理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。 秘书处联系方式: 联系人:沈敏、康薇 电话:021-64087272*3012 传真/电话:021-54483433 邮编:200232 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480号上海香料研究所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6年7月5日 下载附件: |